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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5-07-15
恭喜L,逃过一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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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www.blog-law.com/logs/1313685.html
上午到静安法院的刑事庭,为L的涉嫌侵犯著作权案开庭。
L在庭上配合的不错,至少眼泪打动了主审的2个大老爷们。
庭前,我也给了公诉人通过气,希望她的言辞不要激烈,避免L的情绪激动。L 有孕在身。简易程序走过场后,我向法官求情,说L的认罪态度好,积极退赃,配合调查;更重要的是希望法官从人道主义出发,考虑我当事人有孕在身的事实,从轻或减轻处罚。公诉人也当庭表示同意我提出的缓刑的要求。休庭后,法官表示可以单处罚金。商量后,以2万元了结此案。
我为她开心。
希望L以后在业界注意IP这个概念。不要贪小便宜,别人盗版,也跟着盗版。别人没有抓到,是别人的运气。抓到你了,该你倒霉!凡事不要自作主张,可以请教律师朋友,那些能做,那些不能做。IQ高,也不能解决问题。法律是无情的。
希望L从此事中轻松过来,调养好身体,养一个漂亮BB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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